一、文件依據: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就業失業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〔2014〕97號)
二、適用對象:畢業年度內(指畢業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)高校畢業生中的就業創業人員。
三、準備材料
1、2寸照片2張。
2、身份證復印件1張。
3、學生證復印件1張(適用在校生。對已畢業離校學生憑畢業證復印件)。
4、填寫《就業創業證》申請表1份。
5、就業創業證明。(營業執照、就業協議等)
四、發放單位
1、在校期間,由各高校畢業指導中心集中收集資料,每周二交贛州市勞動就業局(地址:青年路45號)辦理。五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結。在校畢業生自行到學校領取《就業創業證》。
2、畢業后離校人員之間到居住地勞動就業局申領《就業創業證》。
五、咨詢電話:8225810
我校咨詢電話 胡老師 8264576